邻水县:121个单位立下党风廉政建设“军令状”

发表时间:2014-03-17 19:15:00



近日,邻水县45个乡镇、75个部门和经开区签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向县委、县政府立下党风廉政建设军令状

明确责任主体。要求乡镇、部门、经开区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主体职责,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

细化责任内容。紧紧围绕全县反腐倡廉建设,把责任内容逐一细化。着重从强化纪律建设、整肃干部作风、查办腐败案件、培育廉洁土壤、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制定目标、细化内容、量化要求、落实措施,做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分解、内容不一遗漏。

严肃责任追究。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视情节轻重,追究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责任;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和信访举报居高不下,重复访、越级访突出的单位进行一案双查。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评比中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领导干部,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定等次。(曹建洲 甘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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