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和廉洁高效,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近日,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出台了《广安市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派驻纪检监察监督员办法》,探索建立了向投资总额2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交通建设项目派驻纪检监察监督员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该机制按照有利于推动项目建设、促进项目廉洁和监督但不经办、不参与、不代替的工作原则,由局党组通过一定程序从局纪检组和监察室抽调人员派驻交通重点建设项目,通过列席项目建设会议、查看项目资料、深入现场监督等形式,重点监督检查项目业主、工程质量检测和监理人员在工程建设期间的履职尽责、工程设计变更等重大事项决策、隐蔽工程验收计量、交(竣)工验收等情况。该机制注重监督成果的运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情况作为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追究的线索和依据,监督检查情况作为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考核奖惩依据。为确保监督人员廉洁自律和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该机制对派驻纪检监察监督员、项目业主和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作行为做出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违法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
办法出台后,该局已向小平故里路、彭家至枣山公路、环城公路东南片区段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派驻了纪检监察监督员,各项监督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