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邻水县投入2.7万元,探索构建科级干部廉政监督动态管理系统,实现了廉政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把好了“廉政关”。
一、一人一档,内容全面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全县科级干部廉政电子档案建立方案和具体操作办法。向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下发《关于建立科级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的通知》,明确建档内容,将全县所有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建档范围,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监督,随时补充和完善相关内容。电子廉政档案建档内容涵盖个人基本信息、住房情况、经责审计、年度考核、奖惩情况,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信访举报反映及受处分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等16个方面的内容。由科级领导干部本人填写,全面客观真实填报廉政档案的有关内容,不得失实失真,所填写的档案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后,方可报县纪委存档、录入。建立领导干部信访资源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由信访、案件和审理等职能室反馈科级领导干部信访、立案、处分决定等信息,对应归入电子廉政档案。目前,全县46个乡镇(含经开区)、71个部门和群团组织,共800余名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廉政信息录入电子廉政档案,实现了对廉政档案信息的电子化管理。
二、动态管理,规范运行
实行“专人专管、专柜专卷、专机专用”的管理模式,切实加强干部电子廉政档案日常管理。认真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管理系统安全、高效、有序运行。廉政档案信息采集坚持个人填报与组织审查相结合、职能部门提供与管理机构收集相结合、定期收集与随时报送相结合的原则,单位提供的信息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提供的信息必须签署实名,经县纪委审核后统一录入全县电子廉政档案管理系统,确保廉政电子档案信息真实、全面、可靠。同时,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不按党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有关单位、组织或者部门应当调查核实,并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做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方式予以处理。要求廉政档案管理信息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泄露档案内容,严禁擅自增减、涂改、复制和毁损廉政档案材料。为确保电子廉政档案内容的准确性,电子档案上报完成后,便不得修改。如需修改,需到县纪委廉政档案管理室(党风室)核实,并经分管、联系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修改。同时,建立档案查阅审批手续,实行专人专机管理,加强档案日常保密工作,确保廉政档案更新、查阅的安全规范。
三、运用档案,成效初显
建立党员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便于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廉政信息,利于廉政审查和查询,对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约束、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着巨大作用。我们注重发挥电子廉政档案作用,把电子廉政档案运用到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提拔任用、年度考核、业绩评定、评先评优、奖励惩处等各个环节。自2012年10月初科级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建成以来,我县在干部提拔任用、表彰评先征求党风廉政意见方面已快捷准确提取了150余名科级干部的廉政信息,其中8名干部未能过“廉关”,极大提升了审查效率,较好的发挥了“电子眼”的监督作用,为下一步开展对重点环节、重要岗位中层干部和业务人员的廉政监督提供了有益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