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安市纪委
广安市监察委员会
常务委员: 聂 军 李国生 蒋兴元 李英姿 韦治国 谢 彬 熊利剑 胡秋风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广安市监察委员会
聂军,男,汉族,1970年3月生,湖南涟源人,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学院劳改法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
现任广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李国生,男,汉族,1970年8月生,四川营山人,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7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现任广安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罗嘉陵,男,汉族,1979年1月生,四川南充人,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8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委党校法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现任广安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李英姿,女,汉族,1971年6月生,四川岳池人,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9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党校大学学历。
现任广安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
蒋兴元,男,汉族,1973年10月生,四川广安人,199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现任广安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杨祖兵,男,汉族,1969年12月生,四川岳池人,200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9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现任广安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
韦治国,男,汉族,1981年6月生,四川富顺人,200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法学学士。
现任广安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
谢彬,男,汉族,1970年1月生,四川武胜人,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9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法学学士。
现任广安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
胡秋风,男,汉族,1975年7月生,四川广安人,200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9月参加工作,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大专学历。
现任广安市纪委常委。
熊利剑,男,汉族,1980年4月生,四川广安人,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11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现任广安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
向勇,男,汉族,1984年4月生,四川宣汉人,200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8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大学公共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现任广安市监委委员。
袁成,男,汉族,1986年7月生,四川广安人,200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7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现任广安市监委委员。
中共广安市纪委广安市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
内设职能部门:办公室、 研究室、 组织部、 宣传部、 党风政风监督室、 信访室、 案件监督管理室、 第一至第十二纪检监察室、 案件审理室(法规室)、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直属单位:信息技术中心、党风廉政教育培训中心(服务中心)。
广安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为: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 市纪委监委驻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 市纪委监委驻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 市纪委监委驻广安交通文化旅游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 市纪委监委驻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 市纪委监委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广安友谊中学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广安中学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广安二中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邻水中学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邻水县职业中学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武胜职业中专学校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组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市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保密机要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安全保卫、干部职工医疗、卫生防疫等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档案和涉案款物保管。管理机关外事工作和涉港澳台事务。
办公室下设综合科(副科级)。
负责综合分析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研究室下设综合科(副科级)。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区市县纪委监委机关、市管企业、市属学校、医院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协调办理市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市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
组织部下设综合科(副科级)。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归口管理机关网络宣传电教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等。
宣传部下设综合科(副科级)。
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负责提出全市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建议。起草、修改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全市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备案清查、清理、评估、编纂等。承办党员对市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市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市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市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市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党员、监察对象的上述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区市县纪委监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受理党员对市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市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相关纪检监察室。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承担全市反腐败协调和追逃追赃、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的信息技术保障工作。
案件监督管理室下设综合科(副科级)。
负责监督检查的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负责审查调查的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负责审理市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县处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案件审理室下设综合科(副科级)。
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干部,市管企业、市属学校、医院纪检监察机构干部,区市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中国共产党广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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